1、轉變教育觀念
家長要看到孩子的長處、也要接納孩子的不足,制訂目標要因人而異,不要與其他孩子攀比。要根據孩子的長處和不足,制訂適合他的目標,這個目標是他”跳起來就能摘到”的桃子,而不是樹頂的桃子;如果孩子的學習動機已經受損,目標就更要低起點,讓他體會到成功的喜悅。
2、樹立榜樣作用
家教是家長對孩子的言傳身教,往往體現在非智力因素方面,如感恩、尊重別人、基本的規矩和禮儀等。孩子成為一個什么樣的人,首先取決于父母。父母在處理生活中的問題勇于承擔責任,孩子就會模仿父母的處事方式,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挫折時敢于面對困難,不輕易放棄。因此,父母應該利用“榜樣的力量”,從自身做起、從細節做起,給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、傳遞正確的價值觀、積極的“能量”,為孩子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。
3、積極家校合作
在孩子的教育過程中,家長要主動通過多種渠道與學校、老師了解孩子在學校的學習和生活情況。一旦孩子出現問題,家長要用真誠的態度與老師交流共同教育孩子的方法,避免出現一味指責學校和老師的行為。家長推卸責任、不愿意與老師配合教育的家庭,其子女在學校一般難以管教,出現厭學行為等問題時,矯正難度較大。